亲爱的安徽自考网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江淮课代表,一位有着丰富自考经验的班主任,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2022年合肥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笔记第七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作为自考的重要科目,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们理解人类社会和人的本质具有重要意义。在这篇笔记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实践和人类社会的产生,以及人的本质等核心概念。希望通过我的讲解,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顺利通过考试。
2022年合肥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笔记七
温馨提示
亲爱的考生,您好!
人类社会作为最高的物质运动形式,是宇宙中最为复杂的一种存在,它同其他的自然存在、自然运动形式有着根本性质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人类社会是自然本身进入自己的否定存在的一种形式,即它由自然而来又对自然进行着能动改造的物质存在形式。
第一节 实践和人类社会的产生
马哲认为,人是以实践为本质的存在,人在实践活动首先是生产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实践既是人从动物分化出来形成为人的基础,也是社会从自然分化出来形成为社会的基础。因此,对于社会的本质和特征,必须从实践入手并以实践为基础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
一、人类社会的产生
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必要的自然前提。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类社会产生问题上的伟大贡献,就在于它提出并确立了劳动实践的观点,从而揭示了由自然向社会、由猿向人转变的基础和机制。劳动生产是人及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现实性基础,人就是在劳动生产中形成的。
劳动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分界线。人类的生成也起源于需要与环境的矛盾。首先,由于劳动,使古猿的不适于抓和我活动的爪,逐步变成了适合劳动的人手。其次,劳动提出了交流信息的需要,由此逐步形成了人类语言。再次,由于劳动和语言,促进了大脑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人类读有的思维器官,发展出了人类的意识、精神。最后,劳动是一种社会化的活动,正是在劳动的基础上形成了人类社会、发展了人类的文化和文明。
人和人类社会是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也是在劳动实践基础上不断发展的。要了解人和人类社会,首先就必须了解人类实践的本质。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最为基本的观点。
二、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
(一) 马哲产生之前,关于实践的两种观点,都离开了人的劳动生产活动去理解实践。马哲认为,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本质活动。实践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实践是具有客观现实性的感性活动。在实践过程中,人之所以能够把观念存在变成现实存在,就因为他是作为感性实体与感性实体发生关系,并以和感性对象相同的方式作用于外部感性对象的。
第二,实践是具有创造性的能动活动。人是有思想,有理性的动物,人的活动的实践性就在于它是有目的性的活动,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使客观世界按照人的意志和要求得到改造,从而使自然对象成为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
第三,实践是社会性的历史活动。人的实践力量是历史地形成和发展的。所以,实践尽管可以表现为单个人的个体活动,人却总是凭借人类的力量去同自然发生关系,从事实践活动的。这就是实践的社会性和历史性。
综上所述,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生存活动方式,既是把人同动物区分开来,建立人与自然之间新的更高统一和联系的基础与纽带,也是把人们结合起来,建立社会联系和形成社会统一整体的基础与纽带,同时还是实现物质东西和观念东西的相互转化,联结和沟通主观与客观关系的基础和纽带。实践活动既体现着自然对象对人的制约性,又表现着人对自然对象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实践的活动既是合规律性的活动,同时也是合目的性的活动。
(二) 实践活动的过程包括目的,手段,结果三个节本环节。
目的,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出发点。活动的目的性体现了实践的自主性和自觉性。目的本质上是一种表现”应然性”的主观东西,它要在外部对象中实现自身,必须依靠客观的手段。实践活动就是凭借一定的手段以实现目的的活动。
手段,是人对外部对象所采用的作用方式,是目的在客观对象中实现自身的中介。手段之为手段,是因为是一种能够作用于对象的现实的客观力量。它不是天然生成的自然物,而是自然材料经过改造和加工的人工创造物。
结果,是在外部世界中以客观形式实现了的主观目的。它体现着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理想与现状的矛盾在对象世界中的现实统一,是改变了原由自然形态的人工创造物,是符合于人的需要的”为我”存在物。
(三) 三种基本的实践形式
最能体现实践本质特征的是变革自然的生产实践,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即改革社会的实践以及创造科学文化的实践这三种基本的实践形式。
在人的实践活动中,首先是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这是人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始源性活动。
人们创造物质生活资料,也创造社会关系。在物质生产基础上又形成了处理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调整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即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
随着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人类在物质生活基础上又发展出精神生活的领域,有了精神文化的创造活动。包括科学实验,文化教育和意识形态的创造。
以上三种实践形式各自执行不同的社会职能,它们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构成人类社会统一的实践活动系统。
三 社会同自然的区别
人类社会并不是一种自然以外的存在,而是自然发展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一种采取社会历史形式运动着的自然存在。然而,人类社会在根本性质,进化方式和运动规律等方面,都与本来意义的自然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是一种超越了自然性质的存在。
第二节 人的本质
一、实践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
(一) 人是什么?
唯心论 ---- 认为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实质上就是说认为人之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人有精神,是理性构造人的本质。
旧唯物论 ---- 认为人是一种感性的自然存在物。认为人与动物的不同紧急在于它的生命集体的组织与构造更为精细和复杂。
马哲 ---- 人是一种包含理性在内的感性活动的存在,即实践的存在。以上观点都是片面的,在理论上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实践的观点。实践是人特有的生存方式。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之为人的一切本质特性。
(二) 人是在有目的地运用人工工具改造外部环境的活动中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因此,人既具有与动物相同的自然生命,又超越了自然生命的限制,具有超自然生命的本质。
人具有自然属性。人首先是自然机体的存在,具有生命力和自然力,也具有生命机体所不可缺少的自然需要。否定了这一点,就否定了人的存在的客观现实性。但人的自然属性并不表现人的内在本质。
人具有社会属性。表现了人的现实本质。人的实践活动社会性的活动。人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进行改造自然的活动,才能有劳动生产活动。社会是人的独特的存在形式,人的本质就只能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本质。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耽搁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二、人是进行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
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饿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运用”主体”和”客体”的概念,是为了说明人在人的活动中与对象所建立的特殊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而形成的特殊本质。主体和客体就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主体具有以下表现形态: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同时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二者是一队关系范畴,它们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会具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关联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存在的条件性。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所谓主体性在根本上就是实践性。主体与客体则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以主体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的对立和统一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即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
三、人是社会历史的存在
马哲认为,人只能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 并且也只能具有历史性的本质。
人的社会性是人作为实践主体的现实规定性。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把社会集体积累的性质和能力内化到自身,才能获得人的现实的实践性本质,成为现实的主体。人的现实存在只能是社会性的存在,人的现实本质也只能是社会性的本质。
阶级性是人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发展阶段的特殊表现。
人是社会的存在,也就必然是历史的存在。人的历史性包含下面两个方面的具体涵义:第一,处于不同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存在形态,也具有不同的本质;第二,人的社会存在形态和本质是一个历史地发展着的过程。人的存在和本质都是依赖于社会历史的,是由社会历史决定的。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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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这篇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复习笔记能够对你们的备考有所帮助。江淮课代表在这里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如果大家在复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在安徽自考网留言,我会尽力为大家解答。祝大家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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